国家发展改革委3月16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已对《中央定价目录》(2015年版)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定价目录比现行目录缩减近30%,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有关专家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发布和实施,是深化价格改革又一重大步骤,有助于提升政府定价科学性。“《中央定价目录》是中央政府各部门对各种类定价项目进行规范的目录,是规范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权限和范围的清单。社会普遍关注,希望价格机制更趋市场化、法治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许光建表示,《中央定价目录》以外的商品和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生产者、经营者享有自主定价的权利,政府一般不予干预。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市场调节为主的价格机制,市场调节价的比重超过97%。
据了解,此次修订《中央定价目录》,删除了2015年以来国家明确放开或取消的价格和收费项目,主要涉及铁路、民航、港口、邮政、银行,以及代办签证、公民身份认证服务等领域。
同时,新修订《中央定价目录》突出了垄断环节定价监管和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将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比如,电力和天然气价格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思路,将“电力”项目修改为“输配电”、“天然气”项目修改为“油气管道运输”。
许光建表示,中央政府定价范围进一步缩小、更加聚焦,既体现了前几年价格改革的成果,也是深化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李曙光表示,价格改革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中央政府各部门定价管理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各界对价格工作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