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宅抗疫”“云生活”成为多数人的日常生活内容。然而,有一些不法分子炮制多类消费陷阱,借“疫”谋财,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相关部门和平台企业共同探索的多元共治模式在信息共享、“黑名单”制度建设、智能反诈等方面发挥了作用。针对当前侵权假冒行为“线上线下”一体、身份更加隐蔽、手法不断翻新等特点,有关部门应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堵塞监管漏洞。广大群众也应增强辨识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避免上当受骗。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