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日讯 记者李佳霖报道:日前,司法部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成立调查组、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对“黄某英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分别于3月2日公布了调查结果。
据查,今年61岁的黄某英于2月17日刑满释放后,留在武汉女子监狱隔离观察。2月17日至21日上午,监狱为黄某英测量体温13次,其中18日、19日两次体温为37.3℃。期间,黄某英再三找干警,要求回家。干警与其女儿前夫约定于2月21日上午,由监狱派人将黄某英送至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口交其接走。
2月21日上午,监狱干警用警车将黄某英送到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口交给其女儿。在此执勤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长青街派出所干警未按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对黄某英履行查控职责,将她们放行。
北京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肖飒介绍,黄某英于2020年2月22日自大广高速求贤检查站进京。经核实,该检查站隶属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黄某英所乘车辆到达检查站时,只有一名辅警负责,且未按要求进行身份证件的二次人工核查,不符合正常操作流程。黄某英当日凌晨抵达新怡家园小区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未拦下车辆,也未对该车人员进行登记和体温测量。此外,北京市疾控中心未针对咨询服务热线可能产生的问题制定相应预案,接线人员对于黄某英亲属杨某某咨询武汉人员能否入京的问题未能进行准确解答。24日,黄某英被确诊为患了新冠肺炎。
调查发现,“黄某英事件”中,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武汉女子监狱、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致使黄某英在已有发热症状的情况下离汉抵京,是一起因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事件。
肖飒表示,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求贤检查站在疫情防控检查工作中存在工作疏漏,值班辅警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及新怡家园社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督促物业公司整改不到位,导致社区防控工作出现漏洞。北京市疾控中心接线人员在2月19日仍答复杨某某武汉人员可以进京,对此次事件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同时,负责新怡家园小区物业管理的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四方责任”落实单位职责,导致黄某英顺利进入小区。
对于“黄某英事件”涉及相关责任人,司法部、北京市、湖北省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根据客观事实依法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