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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2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买口罩被骗了?警惕假借疫情的诈骗行为
本报记者 陈果静

近期,假借疫情的诈骗频发。

2月8日,浙江杭州市的苏女士报警,称购买口罩被骗170余万元;2月9日,山东栖霞市一位居民在微信朋友圈发现有人售卖口罩,与对方取得联系后,通过手机银行、微信等方式转账7万余元购买口罩,但第二天发现微信被“拉黑”,卖家电话停机,这才意识到被骗并报警。

类似的诈骗手段近期多有发生。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反欺诈实验室监测发现,一些不法分子采用假借疫情募捐、兜售防疫用品、冒充航空或铁路客服人员提供退改签服务、冒充医疗机构谎称异地家属感染新冠肺炎等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扰乱了抗击疫情的公共秩序,严重挑战社会法治和道德底线。

截至2月14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疫情诈骗案件36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73名,累计涉案金额6691万元。

可见,在预防病毒的同时,也需要防范这样几类诈骗行为:

一是以提供防护用品等为名实施诈骗。发布信息的渠道多为微信朋友圈等平台。不法分子谎称可以代购口罩、护目镜、消毒水等,有的还告知口罩等防护用品的价格低于市面价格。不法分子在收到钱后找各种理由拖延不发货,甚至把消费者直接“拉黑”失联。

二是以“献爱心”为名的诈骗行为。不法分子冒充慈善或民政部门,向用户发送防控疫情“献爱心”的虚假信息,或搭建虚假官方网站,利用人们的同情心骗取捐款。

三是冒充熟人、群友实施诈骗。不法分子潜入QQ群、微信群等,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等为由,冒充群内成员骗取钱财。

四是以“推销防疫特效药”“亲属患病”等名义实施诈骗。以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推销所谓“防疫特效药”;冒充医务人员等,谎称“您家亲人或孩子已感染新冠肺炎住院”,并要求家人向指定账户汇入“治疗费”,骗取钱财。

近期,国家反诈中心、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已经多次提示了相关诈骗行为的风险。那么,作为消费者,如何避免上当受骗呢?

保护“钱袋子”就得在疫情期间养成这样一些好习惯:

一是认准正规渠道。爱心捐助要认准正规捐赠渠道,不参加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或要求提供卡号、支付账号及密码的募捐行为。正规募捐均需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相关信息可通过“慈善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cishan.chinanpo.gov.cn)。

二是切勿轻信假“微商”。购买防疫用品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切勿轻信个人的兜售行为。在无法确信能够收到所购物品前,切勿将货款直接转入卖方个人账户。

三是索要两种“码”一律拒绝。一种码是银行卡号、支付账户、银行卡密码和支付密码;另外一种码是付款二维码。医疗、交通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要求提供银行卡号、支付账户、付款码等信息,更不会索要钱款。因此,一旦听到这样的要求,或者在非官方平台上看到需要填写这类信息,千万打住,此时十有八九都是诈骗。

四是保管好个人的身份和账户信息。任何时候,均应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不向陌生人或陌生网站透露身份证件及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金融信息,也不点击不明短信中的网页链接。

五是一旦发现上当受骗,或者身边有假借疫情进行诈骗的行为或者线索,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不仅有可能挽回自身损失,也能避免他人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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