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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期需求未减弱 吸收外资定力足
——访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顾学明
□ 本报记者 冯其予

2月18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提出指导外资企业用足用好应对疫情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密切跟踪在谈外资大项目,分类施策、一企一策。对于在建外资大项目,开展“点对点”服务保障,协调解决用地、用工、水电、物流等问题,保障企业投资按计划进行。

那么,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吸收外资将会产生哪些影响?应从哪些方面做好应对工作?对此,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顾学明。

记者:此次疫情对我国吸收外资有哪些影响?

顾学明:此次疫情波及所有利用外资大省,各行业外资企业均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短期影响主要是物流中断和疾控措施引发的供应链中断、外资企业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如本田汽车称将推迟其湖北工厂的复工,丰田汽车将延长在华工厂的停工。但从总体看,也无需过于悲观。毕竟我国拥有完整的产业体系、完善的基础设施、较强的产业配套能力、市场规模、内需潜力、人才资源等优势,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稳定,经济活动将陆续回归正轨。今年下半年经济会有一个回升期。

从长期看,中国经济仍将处在较快的发展区间,突发疫情终归是短期事件,不会显著影响中国经济中长期运行,并不意味着经济会掉头向下,也不会对我国整体投资环境产生长期且深远影响。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时期,改革开放奠定了我国开放型经济的良好基础,巨大的需求潜力将为外商投资提供持续的动力。总体而言,在影响投资环境众多的因素当中,我国在很多方面依然具有国际比较优势,对此应该有信心。

记者:针对目前局面,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实现补偿性恢复和创新型发展?

顾学明:我认为应该从四个方面着手来应对目前的局面。

一是评估各类企业所受的影响,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施策,积极帮助外资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尽量将疫情对企业的冲击降到最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取得良好经营业绩,对国外潜在的投资者是一种激励。

二是推动落实国家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全力保障外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对因疫情造成企业经营等方面困难给予适当的补偿,在金融、用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减少企业损失,保住市场份额,稳住留住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尽可能降低疫情对我国吸收外资的影响。

三是加大对在建外资大项目的倾斜力度,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快速通道,协调相关部门在用工、能源供应、融资、产业链配套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突出困难,保障投资计划顺利实施。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和协调服务。

四是推出更多实质性开放措施。比如外资进入我国医疗市场已有30多年,除了投资政策上的障碍,亟待解决的还有医生人才、医疗市场接受度、医疗支付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建议下一步支持建立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平台,给予相关通关便利,探索通过跨境电商模式进口部分医药产品,建立全球传染病风险预警管理体系等。

记者:目前这种情况下要特别注意哪些方面问题?

顾学明:特别需要警惕疫情引发的混乱和恐慌。一方面,要坚定信心,保持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既有战略的定力。2020年全球经济企稳回暖,中美达成阶段性贸易协定,外需环境相对有利,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只要政策及时、精准,依然能接续之前我国吸收外资的良好态势。

另一方面,还是要强调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中国吸引外资的竞争力,以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为着力点,在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上提供坚实保障。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保护外资合法权益,加强宣传解读;须进一步调整政策,快速形成大规模投资热点,增强投资者信心,形成新的外资增长动力,这也是国家现实发展和长远利益的需要。总体而言,只要我国投资环境具有国际竞争力,外资流入自然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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