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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2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税“组合拳”助企业轻装上阵

苏京春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确定,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加大对药品和疫苗研发的支持力度。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能够切实鼓励生产企业购置设备的积极性。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则有利于企业资金余地空间更大。这两项政策,核心都在于使企业轻装上阵,短期有利于应对疫情,中长期有利于企业发展。减免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直接降低注册门槛,有利于调动多方积极性,防疫药品和疫苗等是具有巨大正外部性的公共产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能在很大程度上起到直接支持和引导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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