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1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首批十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七类犯罪,对广大社会公众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各类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个环节依法把握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确处理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从快从严查办了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
首批十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都是检察机关刚刚办理的案件,且属于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易发的案件类型。其中,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3件,分别是四川南充孙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湖北竹山刘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浙江南浔王某某妨害公务案;暴力伤医犯罪1件,即湖北武汉柯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制假售假犯罪1件,即浙江义乌邵某某、毛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哄抬物价犯罪1件,即广东廉江谭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诈骗犯罪两件,分别是浙江宁波应某某诈骗案、广东揭阳蔡某涉嫌诈骗案;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1件,即广东韶关市刘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其他涉疫情严重暴力犯罪1件,即湖北通城毛某某、胡某某抢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