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0日讯 记者乔金亮报道:农业农村部办公厅10日下发通知,围绕春季农业生产提出8条措施,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不误农时抓好春耕备耕,确保粮食和农业丰收。
通知要求各地动员农民不误农时春管春耕。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避免人员集聚,不得无故阻拦农民正常的农事活动。
通知提出,组织农资进村入店。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打通运输梗阻,确保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运输畅通。加强农资供需情况监测调度和调剂调运,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确保农民有农资可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通知鼓励就地就近务工。针对当前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用工难、用工贵的问题,组织当地农民和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参与农业生产。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解决当前蔬菜生产用工难的问题。
通知还要求引导农资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沟通协调,将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纳入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支持农资企业加快复产,尽快恢复产能,增加市场供应,保障春耕生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