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月2日发出通知,对11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予以重点打击,要求重庆各级法院依法从严从重审理相关案件,实现快审快结。据介绍,这11类犯罪行为包括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社会秩序等。贪污、侵占或者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疫情的款物,在预防、控制疫情中负有相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也被纳入此次严惩范围。全民“战疫”,人人有责,人人都是战斗者。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对于各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的行为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