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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
2月10日前企业不得复工

本报上海1月27日电 记者李治国报道:1月27日下午,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顾洪辉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上海市政府研究决定,上海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顾洪辉表示,上海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日前不开学。此前,学校不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培训机构)。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一旦确定,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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