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金融服务章节共24条,涉及银行服务、信用评级服务、电子支付服务、金融资产管理服务、保险服务,以及证券、基金管理及期货服务6个方面。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情况说明中表示,金融业开放是我国深化金融改革的既定方向,中美在金融领域合作大于竞争,总体上相向而行。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金融服务章节,反映了我国近年来主动有序扩大金融业开放的进展,有利于增强我国金融体系的竞争力和韧性,有利于中美双方在金融领域加强合作,对维护和促进中美关系大局发挥积极作用。
开放是金融改革既定方向
“金融服务章节的总体内容与我国目前提出的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的政策是相一致的。从文本来看,也是比较平衡的,双方义务基本对等。”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金融室副主任肖立晟表示。
从协议来看,一方面,中美双方在每个单独的领域,均就具体问题做出了承诺,义务基本对等。另一方面,中方承诺基本上都是近年来我国根据自身需要、已经主动推出的开放措施,协议是这些措施的反映和细化。此外,美方对解决我国中资机构近年来赴美展业遇到的实际难题也做出了承诺,体现双方对等的权利和义务。
肖立晟表示,此前,我国从自身改革开放的需要出发,已经提出了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表,各项措施已经逐步落实。此次金融服务章节的内容基本是对我国金融业开放成果的重申和细化。
梳理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表,不难发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是我国的自主选择。早在2017年,我国就已经强调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面,并根据金融业发展需要,制定了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19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全面取消在华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已推出的开放措施范围更广、领域更宽、层次更深、更具系统性,旨在提供开放、包容、充分竞争的金融环境,最大限度地鼓励创新,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截至2019年底,我国批准了51项外资银行保险机构筹建和开业申请,2608家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等。
扩大开放于我有利
“金融业开放于我有利。”肖立晟表示,中国的金融业开放是一个“补短板”的过程。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来看,金融业开放让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质量和规模都明显提升。
金融业本身就是竞争性行业,需要通过充分竞争来不断提升金融业的效率和活力。回顾我国金融业开放的历程,我国银行业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成为开放的重要受益者。2003年开始,国有大型银行纷纷引入战略投资者,如汇丰入股交行,美国银行、淡马锡公司入股建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入股中行等。目前,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市场已经初具规模,我国已有5家金融机构跻身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成为资本金充足、经营稳健的市场化经营主体。
肖立晟表示,通过金融业的“走出去”和“引进来”,有利于我国引进一些国际上先进的管理和金融开放的经验。对国内金融机构来说,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有利于其朝着精细化管理方向发展。总体来看,有利于我国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好地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金融领域是中美重要利益交汇点,两国金融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大。中美加强金融合作有助于我国更加深度融入全球金融体系,参与全球资源配置,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整体韧性和竞争力。同时,我国金融市场广阔,潜力巨大,美资机构和投资者希望深度参与我国市场,共享经济发展机遇。美资机构的进入也将为我国企业和居民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满足相关的投融资需要。
摩根士丹利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邢自强认为,截至2019年底,中国债市全年流入700亿美元,这其中近一半“买家”是美资机构。这一过程实际是金融“挂钩”而非“脱钩”。
开放不等于一放了之
“开放金融业并不是一放了之、放任自流,而是要强监管、防风险。”央行有关负责人强调,在金融业开放过程中,金融监管部门将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在公司治理、市场建设、金融监管等领域尽快补齐短板,建好各类“防火墙”,使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并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在开放的同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随着一项项开放措施陆续落地,我国金融监管也面临新的更高要求。这要求我们借鉴国际上成熟的金融监管体系,补齐制度短板,做好政策配套,不断健全与金融开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会计体系,完善支付、托管、清算、金融统计等金融基础设施,推动各金融市场、在岸和离岸市场的协调发展。
肖立晟表示,金融业进一步开放也有利于我国监管能力的提升。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加强与市场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增加负面清单;另一方面,我国金融监管仍需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让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