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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守护好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个人征信权益保护升级
本报记者 陈果静

随着社会信用意识不断提升,个人对自己的信用状况越来越关注。与此同时,个人征信信息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瞄准的目标,个人征信权益保护升级愈发重要。目前,征信系统使用效果如何?相关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个人征信权益保护?近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征信系统正式对外提供服务以来,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量逐年上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告诉记者,2019年1月至11月,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共8482.6万次,其中线下查询6253.5万次,线上查询2229.1万次。

王晓蕾说,当前我国征信系统依法合规采集的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信息,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个人信贷信息,包括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信息。截至2019年11月底,个人征信系统接入各类放贷机构共3693家,已基本实现对个人金融信用信息的广覆盖。二是“先消费后付款”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这类信息可以帮助缺少信贷记录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三是公共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

这些信息中包含了大量敏感信息,因此,需要强化对个人征信信息安全的保护。王晓蕾表示,征信中心严格按照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信息系统要求,健全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起了全方位的安全防护体系。为严防信息泄露,征信中心更建立了查询监测机制,有效防范了违规查询,保障了信息安全。

竖起安全“防护网”还不够,对于个人征信权益的保护仍须进一步“升级”。

据介绍,个人拥有的征信权利包括知情权、同意权、异议权、重建信用记录权和诉讼权。其中,异议权是指个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上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时,有权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申请,并要求更正。

王晓蕾表示,征信中心在加强数据准确性的同时,会同金融机构认真开展异议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异议处理效率,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异议权。征信中心还为个人提供信用报告展示“本人声明”服务,用于记录展示个人对本人信用报告中有关事项的解释。

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11月,共受理个人征信异议申请4.9万笔,异议回复率99.8%、异议解决率99.6%,异议处理平均时间为十几天;共受理个人声明业务1275笔;整体处理情况保持平稳。

“工行征信查询用户严格限制为本行正式员工。”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管理信息部总经理张淑丽说,近年来工行全面关停了直接登录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征信报告的用户,基本杜绝了不法分子在其他接入机构盗用工行个人征信系统用户查询、泄露征信报告的可能。

对于个人来说,央行征信中心提醒,也应当合理运用好自己的权利。

“一年内个人可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王晓蕾提醒,即使没有新增的贷款申请和新办信用卡申请,也希望大家利用好一年两次免费查询征信报告的机会,及时了解自己的征信信息和信用报告中的记录,及时了解是否存在违规查询行为或信息泄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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