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时评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黑服务区”不能止于曝光
□ 杨玉龙

不久前,有记者在一辆由贵州贵阳开往浙江温州的长途卧铺大巴车上暗访发现,司机驶出高速公路,在并不正规的服务区停留。乘客被迫消费,饭菜价格高不说,连喝开水、上厕所都要收费,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据常年跑这条线路的司机说,这个不起眼的“服务区”,利润十分惊人。

载客变“宰客”,极大伤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据报道,正是由于一些不良司机与不法店家相互勾结,导致这样的“黑服务区”大量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运营车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会吊销运输经营许可证。“黑服务区”的存在,反映出相关地区交通执法、运输管理等部门在执法和管理方面的缺失,必须坚决纠正。

对这样的“黑服务区”不能止于媒体曝光。比如,对于“黑服务区”该取缔的依法取缔,斩断其背后的不法利益链条;对于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应及时彻查,对相关责任人依规处理。各地交通执法等部门需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对高速服务区加强监管,切实维护乘客权益和客运秩序。

“黑服务区”不仅让乘客闹心、扰乱了正常的公路客运秩序,而且存在较大的安全、卫生隐患。春运期间,让每个乘客平安回家,就不应纵容类似“黑服务区”宰客的现象存在,期待有关部门重视起来,并积极采取整改行动。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