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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给抢票软件套上“法律笼头”
周荣光

春节临近,春运趋热,面对一票难求的情况,许多第三方抢票软件纷纷显露身手,争相推出收费“加速包”业务,提供诸如VIP加速包、好友助力等抢票服务。由于抢票人数多,一张火车票有几十元甚至百余元的服务费,而许多通过正常渠道购票的乘客却买不到票,给春节回乡之路添了“堵”。

由于目前有关部门尚未对抢票软件有明确规定,抢票软件在法律上仍处于灰色地带。鉴于抢票软件与购票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且存有倒卖车票、侵犯消费者权益、妨碍购票秩序等嫌疑,相关部门应该负起责任,不能再任由抢票软件野蛮生长,而是应该给抢票软件套上“法律笼头”,制定必要的措施。

治理抢票软件乱象,需要各方动手,齐抓共管,疏堵结合。铁路等相关部门要规范购票程序,升级系统软件,严厉打击各类“黄牛”;要继续优化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缓解旅客购票难问题;特别要关注农民工、老人等特殊群体的购票需求,尽力保证合法渠道购票公平。

广大消费者也要加强防范意识与维权意识,在权益受损时,要及时止损、及时举报。同时,相关部门要研究完善相关法律,尽快对个人以及第三方购票平台的行为出台明确统一认定标准。尤其是当前随着购票方式发生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多种多样抢票手段,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已不能完全适应,迫切需要及时作出调整,在软硬件升级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网络抢票的相关制度,更好保障人民群众便捷出行和自由购票的平等选择权,让春节回乡之路更顺畅。

(作者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泉北4巷兴秦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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