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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胡达拜地·托合提:正气恸昆仑

胡达拜地·托合提,出生于1945年,新疆泽普县人。他于1962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196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泽普县波斯喀木乡公安特派员,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副队长,刑警大队大队长,波斯喀木乡派出所指导员。

地处昆仑山下、叶尔羌河畔的泽普县,土地富饶、风光秀丽。胡达拜地·托合提深爱着这片土地,他长期战斗在泽普县公安工作的第一线,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妥善处理民族关系,热情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治安秩序,受到各族群众的好评。

胡达拜地·托合提始终站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的立场,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1997年6月,泽普县波斯喀木乡4村一名维吾尔族村民和一名汉族村民因为浇地放水发生争执。接案后,胡达拜地·托合提根据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进行了公正调解,并教育在场的各族群众:“在法律面前,大家没有民族之分,只有遵纪守法和违法犯罪的区别。不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法规,就要接受法律的处罚。”

1999年8月23日凌晨,蓄谋已久的暴恐分子潜入胡达拜地·托合提家中,对他进行了疯狂报复。从睡梦中惊醒的他面对暴恐分子的刀枪,没有畏惧、没有恐慌,尽管手无寸铁,依然挥舞双拳大战群敌,但终因寡不敌众,被残忍的暴恐分子用大刀连砍34刀后,倒在血泊之中。

莽莽昆仑悲泣,滔滔叶河呜咽。胡达拜地·托合提牺牲后,泽普县各族群众如潮水般涌向他的追悼会会场,满含着泪水为他送行。2000年5月30日,胡达拜地·托合提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文/新华社记者 刘 兵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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