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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宝武集团:
党委“掌舵”促发展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韩秉志 李治国

2016年12月宝钢武钢实施联合重组,正式成立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经过探索,中国宝武实现了党委常委会会前充分沟通、会上研究讨论民主集中、会后严格执行和有效监督,党委领导作用有效发挥,真正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国宝武成立之初,就意识到了构建顶层决策机制的重要性。中国宝武党委组建专项工作组,认真总结原宝钢集团、原武钢集团党委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完善与公司其他治理主体之间关系等方面的经验。

2016年12月30日,中国宝武印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制度》;2017年1月,又印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常务会会议制度》,通过健全完善公司治理规则,前置程序有了制度保障,尤其对经营管理类事项,形成了先由党委常委会审核把关,再由常务会、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运转模式。据了解,公司常务会对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事项进行研究决策,是公司行使决策、管理权和通报情况的重要形式,一般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参会成员为公司党委常委会委员、副总经理(含总会计师),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由办公室通知其他人员列席相关议程。

党委常委会前置研究,看似一个议题要经过的环节多了,但重要议题就是要在充分思考酝酿、调研了解、研究讨论后审慎作出决定。大家普遍反映,不同决策环节是从不同角度来审议,前期工作到位了、大家认识统一了,避免后面走弯路或者反复,提高了决策质量,从这个角度说,确实提高了决策效率。

在实际操作中,中国宝武党委提出“344”规则,即“三个坚持、四个把关、四不上会”,既防止前置走过场、摆样子,又避免党委代替董事会、经理层直接决策指挥。“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党委集体研究讨论,避免以书记个人意见代替党委意见;二是坚持充分落实党委意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党委决定发表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职工董事作为党委委员,落实党委意图,代表职工参与决策;三是坚持党委把关不决策,支持董事会、经理层有效发挥作用。“四个把关”,一是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角度把好政治关,二是从公司发展战略角度把好方向关,三是从防止利益输送等党纪党规角度把好纪律关,四是从法规制度角度把好规则关。“四不上会”,一是决策条件出现重大变化的不上会,二是临时动议的不上会,三是论证不充分的不上会,四是意见分歧较大的不上会。目前,中国宝武共组织召开党委常委会55次,前置把关137项议案。

如何进一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改革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运营机制,也是中国宝武组建之后一直在探索解决的重大问题。

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工作,首先要界定哪些事项属于“重大事项”。在中国宝武成立初期,原“三重一大”制度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界定缺少定量标准,给判断是否属集团“重大事项”、是否需履行党委前置程序带来一定难度。

经过系统学习和深入研究,中国宝武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明确了国有企业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具体内容。

在理清了重大事项范围之后,如何对治理主体权责进行科学划分,又成为一个新的课题。中国宝武意识到,要实现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必须厘清党组织和各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

面对这一难题,中国宝武采取穷举和分类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职权与功能定位相匹配、权利与责任相对等、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三条原则”,逐渐扫清了党委常委会、常务会、董事会各决策主体权责的盲点和模糊界限。经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中国宝武党委统筹谋划党的建设、企业改革发展和整合融合工作,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在2019年举行的中国宝武第一次党代会上,中国宝武提出“三步走”的奋斗目标,预计到2035年,公司实现“万亿宝武”,稳居世界500强前1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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