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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6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久不变”是为了变得更好
□ 乔金亮

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集中体现,需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并不断巩固完善。改革开放初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成功解决了亿万农民的温饱问题。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成为可能,中央及时出台了引导土地流转的政策。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有5.39亿亩耕地在不同主体间流转。

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财富。我国对农村土地普遍实行承包制,全国有15亿多亩承包地,涉及近两亿农户。土地问题贯穿农村改革全过程,平衡好各方土地权益,是国家治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实行“长久不变”,进一步明晰集体与农户、农户与农户、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在承包土地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利于合理调节利益关系,消除土地纠纷隐患。实行“长久不变”,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也有利于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作用,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最终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从2014年起,国家开始推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发证率超过94%。展望未来,要继续抓好扫尾工作,做到应发尽发,把现有农户的承包地明确下来。同时,探索落实“长久不变”的具体办法,选择部分县市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先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延包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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