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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曝光明星信息”当严惩

近日,有微博博主曝出国航某员工在个人微博中多次晒出明星乘机记录。对此,中国国际航空官博发布声明致歉,称涉事员工系国航乘务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目前该员工已被停飞。

【短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中国民航局也曾发布规定,要求民航单位要严防内部人员从事工作以外的信息查询,禁止利用职务之便泄露知名旅客乘机信息,须签订保密协议。该员工无视“旅客资料禁止外传”的明文规定,不仅丧失职业道德,也逾越了规则红线,严重违反法规。除了加大处罚力度之外,相关部门还要做好事先防范工作,航空公司不妨借鉴快递行业“隐私面单”的做法,对乘客隐私信息实行适当加密“升级”,降低个人隐私泄露的概率,相关网络平台也要加大技术支持,及时发现并屏蔽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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