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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7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营商环境改善:
天高水活“鸟飞鱼跃”
本报记者 冯其予
在南京市栖霞区商事登记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展示以微信公众号为平台的“不见面审批”系统。 新华社记者 李 博摄

2019年的中国经济,在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形势中,可以用一个“稳”字形容。来之不易的稳健局面,离不开这一年我国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以及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方面采取的措施。

从《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再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出台,着眼于打造让企业家、创业者放心投入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了营商环境的优化改善。

2019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措施。这是继2018年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之后,给民营企业的又一大“制度红利”。

实践证明,以减税降费为代表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切实改善优化了我国的营商环境,让众多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前3季度,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新增减税9644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64%,受益最大。

《外商投资法》从审订、颁布,吸引了无数关注目光,也成为中国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最具代表性的举措之一。此外,无论是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减至40条,还是服务业开放提速、超额完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作出的所有承诺……都能看到中国作出了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和方向,全方位、高水平新一轮对外开放的不懈努力。

负面清单越缩越短,开放领域越来越宽。2019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于当年7月底实施。全国版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此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布,共列入事项131项,比2018年版减少了20项,“全国一张清单”体系更加完善。

与此同时,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的建设明显加快,特别是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同时新增6个新的自贸试验区,在全国形成12个自贸区的开放新格局,更加注重制度创新与系统集成,努力探索建设制度型开放的先行示范区。

凡此种种,无不着眼于向市场放权、给企业松绑、让百姓受益,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

当前,全球经济贸易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这在很大程度上是营商环境的竞争。中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经济,要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要靠实实在在的发展环境特别是营商环境来比拼,“放管服”改革正是破解发展环境中各种“痛点”“堵点”的利器。

改善营商环境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一直在路上”。需要管理者根据市场的变化发展,不断完善法律制度,进一步提振企业投资信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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