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惠州市警察博物馆的一个展示柜里,静静地陈列着一张特殊的人民警察证。证件上留有一个清晰的弹孔,皮套上那层透明的塑料膜上还染着斑斑血迹,它的所有者是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姚志军。
姚志军,1970年2月出生,广东省乐昌县人。1989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广东省惠阳市(现惠阳区)公安局特警队分队长、刑警大队五中队民警。
1998年11月4日,惠阳市淡水镇发生一宗持枪入室抢劫、绑架人质案。3名男子持两支手枪,以“查户口”为名闯入女事主家中,抢走现金和金银首饰折款共1.8万元,并绑走其5岁的儿子,索要50万元。
案发后,惠阳市公安局立即抽调了30多名刑警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姚志军作为专案组成员之一,调查走访、化装侦察、守候伏击,连续工作了10多个昼夜。
11月23日晚,专案组获得情报:绑匪头目朱某和已潜回淡水镇。据掌握的线索,疑犯住人民五路某出租屋,具体哪一间尚不能确定。当晚9时,姚志军接到任务:和另一名侦查员在疑犯藏身处外围进行监控,搜捕行动定于下半夜进行。
11月24日凌晨2时20分,姚志军与6名同事开始清查:二名民警在楼下监视所有窗户,防止疑犯逃跑,姚志军等5人上二楼清查。
当清查组清查完楼梯右边出租房,准备清查楼梯左边出租房时,走在最后的姚志军突然想起刚查过的一间出租屋内有一个布制衣柜尚未彻底检查,返身准备进入该房再次检查。此时,绑匪朱某和持枪从房内出来,正好与姚志军打个照面。姚志军即大喊:“案犯有枪!”一瞬间,疑犯举枪向姚志军射击,姚志军边退守到楼梯口,边举枪还击。枪战激烈,疑犯利用姚志军换弹匣的间隙,冲出房门,夺路而逃。
姚志军边追边喊“案犯跑了”。楼下守候的二名民警看到两个黑影冲出后也迅速追赶过去。疑犯拐进旁边的小巷,边逃边向姚志军开枪。在追捕过程中,姚志军不幸腿部中弹,在这紧要关头,他忍着剧痛,紧追了约80米。
这时,姚志军的子弹打光,与绑匪的距离也只有一步之隔,他没有丝毫犹豫,猛然扑向绑匪,一把将绑匪摔倒。高大彪悍的绑匪在拼命挣扎中对姚志军右胸开了一枪,姚志军再度中弹。
战友们一边组织追捕,一边将姚志军迅速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牺牲。
姚志军牺牲后,中共惠州市委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1998年12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1999年10月12日,公安部追授他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惠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姚志军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从1994年至牺牲,直接侦办各类刑事案件30多宗。他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赢得了单位同事和群众的普遍好评。
文/新华社记者 毛 鑫
(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