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这是在《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措施”)的基础上进行的深入拓展。自“31条措施”和“26条措施”相继出台后,福建省加快步伐推动举措落实,取得了良好进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表示,目前,“26条措施”已有20条措施在福建形成实践基础和具体案例,涵盖了帮扶台企、货品通关与行业标准、工作生活、文化等方面,在闽台企台胞们将在更多领域享受到更多福利,得到更好发展。
首先,福建注重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从金融、信用担保、资金等方面帮扶台企。在台企设立“四个中心”方面,福建省已在六和机械、东南汽车等台企设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东南汽车、建霖等台企设立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在台资新型金融组织方面,福建已在龙岩市设立龙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根据福建省已出台的“66条意见”,为新设立的在闽台资企业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两年内到资的给予奖励。在台企申请担保融资方面,福建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推出台企板块,挂牌展示交易台企354家,为台企实现融资21.34亿元。在台企同等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方面,福建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台企累计提供近百亿美元出口业务风险保障。
其次,福建省积极规范货品通关与行业标准,助力台企质量提升。福建目前已有15家台湾食品生产企业取得“源头管理、口岸验放”实施资质,并通过该模式累计入境货物14391吨、5074万美元。在两岸行业标准制修订方面,福建已对1.3万项现行有效的台湾地区标准进行分类归档,为标准使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快速检索服务。
福建省还为台胞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提供多种便利。目前,福建各地市均已落实凭台胞证可直接购房的政策。2019年,福建全省已有762人次台胞在闽购买商品房,203户台胞家庭申请公租房并入住。福建还实施更灵活、更开放的高职院校招收台生政策,在闽高中就读的台胞子女(含应往届台生)可参加福建省普通高考和高职院校入学考试。2018年以来,福建省已向383名在闽高校就读的优秀台生颁发奖学金总额240万元。
此外,福建还积极促进两岸文化交流,推动文娱产业繁荣发展。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黄苇洲介绍,福建逐项研究落实“26条措施”中涉及的贯彻意见,在文艺表演交流、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创产业合作、文化人才引进、演艺市场准入等方面提出了文化惠台17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