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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地出台规定“禁放禁售”——
烟花遇冷成趋势
本报记者 袁 勇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成为各地的工作重点。记者梳理各地政策规定发现,不少地方从“限放限售”变为“禁放禁售”,严控烟花爆竹已成趋势。此外,各地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如购买实名制、推广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将违规燃放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等,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与往年一样,北京烟花爆竹管理十分严格。根据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在零售点布设方面,春节期间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其他区域应依法、科学、合理设置零售点,在城市功能拓展区外的各区,在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布设上应做到“一区一点”,方便市民购买。

从全国范围内看,严控烟花爆竹的售卖和燃放行为已成趋势。

青岛市烟花爆竹管理开始从“限放”转向“禁放”。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2020年1月1日起,青岛市开始施行烟花爆竹禁放,并对禁放区域作出明确规定。规定生效之日起,青岛市就开始进行严格执法。

除了常见的“禁售”和“禁放”,各地也创新了不少监管方式。

2020年,北京将继续严格执行实名购买制度,将实名登记落实到烟花爆竹最小包装产品上,确保流向可追溯,责任可倒查。同时,强化对烟花爆竹实名购买数据分析运用,通过对比零售点实名购买登记数据、零售点入库数据、批发单位出库数据,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零售点超量储存行为。

作为我国烟花爆竹生产重镇,湖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一直很重。

2019年12月11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从当日起至2020年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对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环节的顽瘴痼疾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三超一改”(即: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后或未通过复产验收的企业违法组织生产,同一生产、储存区内多主体分别组织生产经营,出租、转让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超量储存、违规储存、非法储存等行为。

在此基础上,南京则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已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处罚的数人纳入征信系统。此举对违法人员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

此外,南京还十分重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各区各单位还向辖区居民发放“一封信”开展入户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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