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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2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引进社会力量举办抚州医学院(筹)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推进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我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建院升本,根据《江西省“十三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办学体制改革工作有关问题会议纪要》(赣府专纪[2018]53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国引进社会力量举办抚州医学院(筹),建本成功后举办抚州医学院。现公告如下:

一、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简介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东临路9号。学校2000年成建制地并入原江西医学院,2005年随江西医学院一起与南昌大学合并,2014年正式更名为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是南昌大学所属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二级学院。现有在校生8625人(其中本科生3771人、专科生4854人),在岗职工总数215人(其中在编教职工108人,合同制聘用人员107人),离退休教职工68人。学校占地面积578.47亩,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现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等本科专业和临床医学(普通、麻醉、影像、全科)、药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等三年制专科专业,学生就业前景良好。2019年10月11日,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办学体制改革工作有关问题会议纪要》(赣府专纪[2018]53号)精神,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由南昌大学移交抚州市政府管理。

二、项目合作内容

(一)依法引进社会力量后,抚州医学院(筹)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在省委编办登记为事业单位。

(二)社会力量举办方须经过3—4年的筹建,将抚州医学院(筹)建成并获教育部批准为本科层次的民办医学院校。

(三)社会力量举办方分阶段投入抚州医学院(筹)建本所需经费(约5亿元),其中,社会力量举办方在依法取得抚州医学院(筹)举办权30天内注入2亿元,2021年1月注入2亿元,2022年1月注入1亿元;对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现有3.25亿元债务进行担保并承担利息,待建本成功后,社会力量举办方在三年内清偿3.25亿元债务或按银行贷款要求按时偿还贷款。

(四)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现有资产经评估确认后,注入抚州医学院(筹),与社会力量举办方的投入共同构成抚州医学院(筹)法人资产,实行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现有资产由抚州市国资委监管。

(五)在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社会力量举办方须投入约6亿元新建成并运营一家不少于500个床位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作为抚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非学校法人资产)。

三、社会力量举办方基本条件

社会力量举办方须为独立法人,其所在企业集团须是位列中国企业500强,并在上交所(或深交所、港交所)等主板或创业板上市,产业中有教育或医疗卫生板块的企业。

四、社会力量举办方确定方式

通过报名确认、签订承诺、招商洽谈、实地考察、酝酿遴选、会议研究等程序,对投资候选对象的办学目标、办学理念、经济实力、发展成效、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社会力量举办方。

热诚欢迎国内有办学实力、公益情怀、教育情结、合作精神的企业法人前来洽谈。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江西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报名。报名电话:0794-8263410。联系人:黄志刚(13979432173)、王胜国(13979489989),联系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343号。

江西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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