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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2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业银行已做好“换锚”应对准备
本报记者 陈果静

12月28日,在央行明确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有关事宜后,多家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做好转换准备。

建设银行资产负债部总经理刘方根表示,LPR改革既充分考虑了商业银行的承受能力,按照“先增量试点、后存量并轨”的路径稳步推进,也充分考虑了银行经营现状和维护客户关系的需要,给银行和客户预留了充分的准备期。“目前看,存量改革对银行的影响可控。从长远来看,改革有利于提高银行自主定价能力,为银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刘方根表示,将按照“充分协商、保障客户权益、简便易行”的原则,做好转换计划制定、合同条款变更、系统配套改造、客户公告和答疑等工作,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表稳妥推进。

招商银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彭家文表示,已经做好了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应对准备,将按要求启动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确保利率调整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传达至客户。

“目前新发放贷款合同修订和信息系统改造工作已全面完成。”民生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人表示,已经实现了LPR浮动利率贷款的自动准确计价,为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打下了基础。接下来,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稳妥有序推进存量转换工作,与客户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切实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于金融消费者,银行提示,应充分了解定价基准转换的意义、转换原则和自身权益,及时与银行协商办理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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