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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2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李玉坤:勇毙歹徒保平安

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每年入警仪式上,刑警大队长周会军都会向新战友讲述烈士李玉坤的事迹。这是一个直到生命最后一刻都没有忘记击毙歹徒使命的真实故事。

李玉坤,1961年出生,祖籍辽宁省新宾县,1981年参加公安工作,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从事刑警工作17年。

1998年1月31日,大年初四,李玉坤与战友设伏抓捕持枪越狱逃犯时,在一辆刚刚停下的出租车上发现犯罪分子。李玉坤一跃而起,手持微型冲锋枪第一个冲向歹徒,大喝一声:“不许动,我是警察!”不料,穷凶极恶的歹徒突然掏出一把军用手枪开枪拒捕,李玉坤不幸中弹倒地。就在倒地一刹那,李玉坤仍凭借顽强毅力,用尽全力扣动扳机,将歹徒当场击毙。

倒下的李玉坤,再也没能站起来,牺牲时年仅37岁。

李玉坤从警17年,始终没有离开刑侦第一线。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他常常第一个冲上前去制伏犯罪嫌疑人。1993年4月,李玉坤和战友抓捕一伙犯罪嫌疑人时,歹徒持五连发猎枪开枪拒捕,李玉坤被子弹击中左肩。中弹后李玉坤忍着剧痛射击,最终击伤3名歹徒,并将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缉拿归案。

仅在他牺牲前的1996年、1997年,他就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1名,缴获各类枪支37支,两次受到鹤岗市公安局嘉奖。

文/新华社记者 李 铮 梁书斌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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