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带来了新机遇。长三角三省一市合作有着深厚的历史,在一体化发展方面作出了不懈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长三角合作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如何看待新时代一体化的新特点?就此,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国力。
《纲要》明确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定位。高国力认为,这一定位非常契合长三角的发展水平和未来趋势,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
“现在所说的一体化,与原来已有的一体化,不是割裂的,而是连续的,是在原来一体化探索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条件作出的更有战略性和前瞻性安排。”高国力说,一个最大不同在于空间尺度上的安排。《纲要》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全域作为规划范围,为长三角一体化提供了更大的腾挪空间和腹地,便于长三角通过安徽密切对接中部崛起战略,紧密衔接长江经济带中上游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大局。
《纲要》提出,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高国力认为,这是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两个实实在在的重要抓手。
高国力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体现出长三角不仅追求经济一体化,而且非常重视生态绿色一体化。”
高国力表示,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将为我国主动参与和引领经济全球化进程提供战略支撑,尤其是“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的提出,彰显了新时代我国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鲜明态度和魄力。
《纲要》还对长三角地区都市圈发展作出了新部署。高国力认为,推进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可以从“三个圈”来进一步落实:一是通勤圈,以一小时左右通勤距离作为加快都市圈建设的抓手;二是轨道圈,加快建设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三是优质生活圈,打造优质生活空间。
在规划期限上,《纲要》提出规划期到2025年,展望到2035年。对此,高国力表示,2025年是“十四五”行将结束的时间节点,也将是我国开启全面现代化建设的第一个五年。明确这一节点目标,有利于检验一体化发展成果。
在高国力看来,“实质性进展”应该体现在3个方面。首先是打破或明或暗的壁垒,真正探索出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其次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缩小安徽和其他两省一市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此外,还要真正促进由行政区经济逐步转化为经济区经济,产业集群布局等经济行为,淡化或打破行政区烙印,形成内在有机的经济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