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基,1964年11月出生,北京市大兴区人,1989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京津塘高速公路中队民警、副分队长,1997年3月因公牺牲。1997年9月1日,公安部追授刘振基同志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同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刘振基同志为革命烈士。
时间回到1997年3月17日傍晚,刘振基正准备下班后在回家路上买一个生日蛋糕给儿子过9岁的生日。然而,就在他走出办公室的那一刻,队里的电话铃响了:“一会儿要有特殊勤务通过管界!”考虑到人手紧张,刘振基二话没说,主动申请上路加勤。
当晚8点20分,勤务车队在高速路上鱼贯通过。刘振基警惕的目光在京津塘高速公路零公里处巡视——突然,一辆红色夏利车违章逆行从便道闯入高速路准备跟随车队。为了保证勤务的绝对安全,刘振基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奋不顾身地一把抓住方向盘,并大声喝令:“停车!停车!”但就在那一刻,疯狂的歹徒加大了油门,夏利车左右摇摆着车身继续向前开。
刘振基始终没有松开手。50米、100米、200米……悬挂在车上的他被车辆拖拽着往前走。当丧心病狂的歹徒驾车拖拽刘振基302米后,狠狠地撞向了高速路中心隔离钢板……
“刘振基倒下了,倒在了血泊里,倒在了高速公路入口不远的地方,倒在了执勤的岗位上!没有来得及向年迈的父母道别,没有来得及和朝夕相处的战友说声‘再见’,甚至没有来得及和心爱的儿子说一声‘生日快乐’……”刘振基的一位同事在缅怀他时讲道,“在那个春寒料峭的夜里,高速路队的55名战友脱帽肃立,噙着热泪在现场轻轻捡起一条条被撕碎的警服,从隔离钢板上一点点刮下刘振基烈士的血浆和头发……”
他的同事说,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刘振基热爱交通管理事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廉洁奉公,曾多次受到嘉奖,“生死攸关的最后时刻,他选择了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人民警察的尊严,确保了勤务车队的绝对安全。”
文/新华社记者 鲁 畅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