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作为中央第一份关于民企发展的重要文件,与此前出台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等,共同构成了新时代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制度组合。进一步助力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充分彰显了中央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近年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作为中央第一份关于民企发展的重要文件,《意见》与此前出台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等,共同构成了新时代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制度组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迅速,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3000万家,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从2010年的1家增加到2018年的28家。
尽管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错误论调,严重干扰了民营企业对未来发展的预期及信心。再加上部分民营企业所遭遇的诸如市场“冰山”、融资“高山”、转型“火山”等困难,进一步影响了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在此背景下,《意见》出台可谓正当其时。《意见》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破解民营经济规模小、发展粗放、国际竞争力不强等突出矛盾,支持广大民营企业通过改革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所强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实现上述要求,就必须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证,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建立完善激励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为此,《意见》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多个维度入手,提出了23条高含金量的具体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一份文件不可能解决所有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民营经济要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还有很长的崎岖道路需要跨越,还有很多体制机制上的问题有待突破。当务之急,我们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两个毫不动摇”上来,进一步完善政策执行方式,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推动形成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