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这一新的概括,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前提是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和实质。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
经济制度是经济关系在制度上的反应,经济关系是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其中最基本的是生产关系。一定的生产关系往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二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既定的前提下,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过程中形成的具体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就是生产关系在制度上的表现,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对经济制度属性和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决定性影响。
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探索、丰富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解起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内在统一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其中,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反映了生产资料的归属关系,不仅规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也对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由我国生产力状况、所有制关系决定的,是所有制关系在收入分配领域中的实现,反映了生产方式、生产成果的分配方式,对所有制关系及其实现方式具有重要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所有制关系为前提和基础,体现所有制关系、交换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并受所有制关系、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影响,对所有制关系及其实现形式也有重要影响。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中国特色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
其一,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评价经济制度必须结合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只有适应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经济制度才能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纵览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不同时期的实践可见,只要经济制度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就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相反,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例如,新中国成立后,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中国发展富强、中国人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经济建设中,也曾脱离我国的国情,不顾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盲目搞“一大二公三纯”,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也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改革开放后,我们党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我国生产力得到了巨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
其二,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坚持和完善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党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和制度追求。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只有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才能保证共同富裕和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目标的实现。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收入分配制度主要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只有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才能保证劳动者相对平等地占有生产资料,从而形成有利于劳动者的分配制度,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目标奠定物质基础。实践表明,市场经济和不同的社会制度相结合就会有不同的制度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既发挥市场经济的效率优势,也彰显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既体现市场经济的特征,也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特别是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要求。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概括,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发展完善
与时俱进既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也是党永葆生机活力的源泉。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体现了党的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这种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是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和不断发展的。
长期以来,我们党一直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对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过程。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并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一论断体现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作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基本经济制度之间相互支撑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纳入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
总之,理论来源于实践,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建立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基础上。从发展趋势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适应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某些具体制度也要不断调整和变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要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
(作者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