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应时刻警钟长鸣。尤其是在岁末年初这个节点上,安全生产之弦更要绷紧,不能有丝毫放松。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期,多地先后发生煤矿、地铁施工事故等多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再次给人们敲响了安全生产警钟。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对此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呈现“三个继续下降”,大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好转,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不过,也要看到,11月份以来已经发生了几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也同比有所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不容乐观。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做好岁末年初各方面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应时刻警钟长鸣。尤其是在岁末年初这个节点上,安全生产之弦更要绷紧,不能有丝毫放松。
这是因为,岁末年初往往是安全生产关键期和事故易发期,安全隐患容易暴露,安全事故相对多发。为突击完成全年任务,部分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抢进度、赶工期、超强度超能力突击生产和建设;这一时期节假日相对集中,不少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容易虚化,安全生产思想容易懈怠,不按既有规程操作;返乡潮、旅游潮集中,人流、物流较平时更活跃,大型节庆活动相对集中;在气候方面,冬季寒冷干燥,灾害天气相对多发。所有这些周期性因素都对做好安全生产和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且,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个别地方和企业更加关心利润和效益,对于安全生产重视程度相对不够,人财物投入相对弱化,致使风险隐患更容易暴露。这种错误倾向必须及时纠正,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是一条不容试探、不得触碰更不容许越界的红线。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也召开了会议作出部署。要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绝不能仅仅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应注意提升现实针对性。这需要各地各单位切实履行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问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压实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尤其是要抓住重点,开展好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煤矿、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