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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李万祥

近日,湖南祁东县发生一起多人性侵未成年女孩案,相关案件正在侦办中,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据统计,2018年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例的750名受害人中,女童遭遇性侵人数为718人,占比为95.74%;14岁以下的比例为80%,年龄最小的仅为3岁。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不仅道德沦丧、泯灭人性,而且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依法从重从严惩处,及时伸张正义。

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大办案力度,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并充分发挥案例公开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和制度完善。2013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了从严处罚情节。实践中,只要行为人主观上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猥亵儿童的行为,侵害了特定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的,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

特别是在网络时代,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软件,以诱骗、强迫等方式要求儿童拍摄不雅照片、视频,并加以传播,是对儿童人格和心理健康的严重侵害,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

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引起多方重视。此后,各地加强预防性侵害法治宣讲,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着手推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了强制报告制度等性侵案件发现机制。

要进一步推动校园安全建设,把防性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常态化教育中,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权利的案件发生。广大家长们要认识到,儿童防范意识薄弱,在网络游戏、社交工具等平台上容易被欺骗和诱导,要加强对儿童上网的监管,加强对孩子的安全防范教育。

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健康成长,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只有家庭、学校、政府和全社会形成合力,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才能真正让孩子们安全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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