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熊 丽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郭丽岩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健全完善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方面又迈出坚实一步。
郭丽岩认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准入环节实行“非禁即入”管理模式,大幅放宽了准入门槛,配合事中事后监管和优化服务改革,将进一步促进政府治理方式发生根本转变,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应对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的国内外形势,关键是要做好自己的事情。”郭丽岩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增强国内市场影响力、吸引力和号召力的重要实践,也是当前形势下“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抓手。
郭丽岩认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缩短清单长度、减少管理措施、明确管理部门、完成统一编码,进一步丰富了清单制度体系和内容层次,使得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更加健全,既彰显了我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破除各类市场准入壁垒的意志,又表明了我国按照高质量要求彻底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制度型开放的坚定信念。
“从定位和功能来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列出的是禁止类和许可类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而不只是行政许可事项。将负面清单的管理措施放开,也不仅仅等同于取消行政许可条目,还涉及破除隐性壁垒等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改革问题。”郭丽岩介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既与“放管服”改革有所联系,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改革。
郭丽岩认为,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环节与市场准入环节负面管理模式的制度匹配性,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真正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确保“放得开,管得住”。她同时提醒说,当前国内外形势正在经历深刻复杂变化,必须坚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安全底线不动摇。在清单实施过程中,也要同步完善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及时发现经济运行和市场准入领域存在的苗头性、潜在性、趋势性问题,一旦发现重大风险苗头,及时采取临时性准入管理措施。
“在全国范围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多挑战,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但只要在全国范围扎实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与配套体系建设,必将形成世界领先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经验,进一步彰显中国道路自信和制度模式的优越性。”郭丽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