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和城市群耦合发展是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打造国际一流湾区的必要条件、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作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地,依托国家战略性顶层设计的引导和支持以及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粤港澳大湾区迅速发展。伴随着粤港澳三地区际联系的加强和区域合作的深化,大湾区开放程度不断加深,经济活力持续增强,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性得到明显改善。然而,大湾区一体化发展水平距离世界一流湾区还存在一定差距。
由此,应从更高层级的战略思维出发,以推进产业集群和城市群耦合发展为路径,逐步开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新局面,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打造我国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发展瓶颈亟待突破
与国际一流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发展仍然面临亟需突破的瓶颈:
一是区际协调。目前,粤港澳三地间“两种制度、三类法系、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的现状以及在准入门槛、产业对接、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机制的推行,客观上形成了一定的区际壁垒。如何克服这些壁垒,推进三地间产品和要素的往来,是形成一体化市场机制和协作共赢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是产业一体化。由于珠三角经济的迅速崛起以及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原有港澳与珠三角九市之间形成的垂直分工体系逐渐解体。在新的产业体系下,跨粤港澳三地产业深层次合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大湾区产业体系协调性仍不足。港澳的产业空心化和传统优势产业固化现象严重,不仅挤占了新兴产业的发展空间,而且抑制了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珠三角九市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参差不齐,产业同质性矛盾突出,接续国际和港澳的产业转移能力弱化,难以形成城市间的产业联动效应。
三是城市群协调发展。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的不平衡性集中体现在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和城市承载能力两方面。一方面,港澳广深四个核心城市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程度相对较高,吸引了大量人才、资源和要素集聚,而珠三角其他七座城市获得人才、资源和要素的能力有限,产业匹配化程度不高。另一方面,港澳广深四个核心城市受到城市土地面积、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城市包容性等方面的制约,城市承载能力很难满足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和城市规模扩张的要求。
以耦合促融合 以融合促发展
当前,制约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实现大湾区城市群的融合发展。因此,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是不断推进产业集群和城市群的耦合,以耦合促融合、以融合促发展。具体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和区域协调、加快提升粤港澳协同发展能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集群和城市群耦合发展的首要前提是打破多元制度格局,其核心在于制度创新。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中央政府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的调控,切实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的顶层设计。
二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逐步调整珠三角九市尤其是广州和深圳的市场经济制度,积极对接港澳和国际市场相关标准。在质检标准、企业资质、研发合作等已开放领域建立耦合机制,通过市场制度的统一推动大湾区产业集群和城市群的耦合发展。在关税标准、人才引进和市场监管等未完全开放领域,建立有限的开放区域,在开放区域内实施统筹的共管机制,实现粤港澳三地的制度融合。市场相关标准的统一是消除粤港澳三地区际壁垒的主要途径之一,也是实现大湾区产业集群和城市群耦合的必要条件。
三是建立传统行政体制之外的、跨粤港澳三地的管控机构,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将联席机制和法律制度相结合,实现粤港澳三地产业协作和城市协同的常规化、制度化,助推产业集群和城市群耦合发展。
四是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政策灵活性优势,在提升港澳和内地双向开放水平基础上,进一步鼓励大湾区企业和民间团体成立跨区域、跨行业的协会和集团,通过相互交流与借鉴来消除粤港澳大湾区制度差异所带来的摩擦成本。
完善城市群综合职能,加强城市群对产业集群支撑作用。城市群职能的不断完善是产业集群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产业集群和城市群耦合的重要途径。
一是充分发挥港澳广深四个核心城市的引领和辐射职能,与大湾区其他城市建立多元化的合作关系,通过产业链传导、对口交流、技术合作或者共建共管等方式,将核心城市先进理念、先进模式和先进技术辐射到周边城市和地区,加深核心城市与其他城市在城市职能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密切配合,实现产业集群和城市群的耦合式发展。
二是发挥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江门、肇庆七座城市的配套职能,整合城市资源,找准特色产业,围绕主导产业构筑配套产业发展的二级平台,推动核心城市与非核心城市围绕同一产业链条实现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提高产业集群和城市群耦合协调程度。
三是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统筹和配置资源的职能,建立区域产业深度融合体系和城市利益共享机制,逐步弱化城市行政边界给产业一体化发展带来的阻碍,提升产业集群和城市群耦合发展的效能。
加强城市互联互通,延伸扩展产业链条。产业集群和城市群耦合发展的过程既是产业链条不断扩展和延伸的过程,也是产业与城市间实现联动式发展的过程。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间的互联互通是通过交通网络化、城际信息化得以实现。
一是以大湾区众多的港口和机场为节点,以发达的高速铁路和公路为轴线,健全辐射全域的、层次分明的多维度交通网络,借此降低城际间要素流通成本,推动大湾区城市间的经济往来与对接,将群域产业链延伸至每一个城市和地区,加快实现大湾区产业集群和城市群耦合发展。
二是加紧扩大和完善国际海港群和空港群规模与承载力,借势“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有利契机,加强开放口岸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互联互通,推动大湾区产业链向国际市场拓展和延伸,进而推动产业集群和城市群在国际化方面实现耦合发展。
三是在大湾区加快推进建设具有群域规模的、自上而下的、有组织的信息共享平台,提升群域创新信息交流和传播效率,拓展大湾区城市间交流合作的规模和模式,为大湾区产业链的扩展和城市间合作共赢的强化提供重要支撑。
依托强大的创新能力,健全产业集群和城市群耦合体系。唯有创新的顶层设计、创新的发展理念、创新的技术研发、创新的产业模式,才能实现大湾区的高质量发展,实现产业集群和城市群在创新领域的耦合发展。
首先,整合大湾区创新资源,形成多主体协同、多要素联动的创新发展平台,建立“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制度保障+金融支持”的创新链条,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双向融合,以城市群的“集群化创新”替代原来的“单打独斗”创新模式,以协同创新实现产业集群和城市群的耦合发展。
其次,在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生业态的同时,加快推进大湾区形成与新兴产业相适应的城市群耦合体系,通过群域范围内新兴产业的做大做强,将大湾区各城市纳入统一的创新产业链和价值链中,推进大湾区产业集群和城市群的耦合发展。
再次,进一步激发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潜能,鼓励支持企业、学校和科研院所结合产业布局和城市职能定向培养创新人才,通过引导创新人才在城际间的定向集聚,推动创新产业链条在城市群内的合理布局,以创新联动带动产业集群和城市群耦合发展。
最后,以自由贸易区和各类功能区为桥梁,逐步实现内地与国际市场的无缝对接,推进深度合作创新,实现协调发展,这是大湾区产业集群和城市群耦合发展的重要保障。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