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新发放贷款的定价基准,LPR下行有助于引导贷款利率下行,下一步贷款利率仍有下行可能,对此应理性看待。
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决定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8月20日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公布LPR,作为银行发放贷款的主要参考和定价基准。此次1年期LPR下降时机以及下降幅度完全符合预期。此前的11月5日,央行开展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4000亿元,中标利率从3.30%降为3.25%,为2018年4月份以来首次调降。LPR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是1年期MLF)上加点报价。因此,MLF中标利率下降之后,LPR下降成为大概率事件。
11月19日,央行召开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强调要推动金融机构真正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促进实际贷款利率下行。自新LPR公布以来,1年期LPR已经从4.31%下降到目前的4.15%,下降了16个基点。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因时而变,预调微调,有助于稳增长、防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5年期以上LPR同步下降5个基点,略超市场预期。今年以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虽有明显提升,但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从期限上看,企业中长期贷款占比下降。今年上半年人民币贷款新增9.67万亿元,同比多增6440亿元,但主要来源于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企业中长期贷款新增3.48万亿元,同比少增2400亿元。企业中长期贷款增长乏力,表明企业信心尚待恢复,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仍然较低。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调降5年期以上LPR,旨在引导银行降低中长期贷款利率,有助于提升企业获取中长期融资的积极性,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
那么,此次5年期以上LPR下降,是不是利好房地产市场呢?8月25日,央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进行调整,将房贷利率定价基准由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但与一般贷款不同的是,房贷利率实行“下限管理”。这主要是为了坚守“房住不炒”定位,不向房地产市场发出错误信号,同时也有助于稳定居民部门杠杆率。所以,此次5年期以上LPR下降,并非放松房地产市场调控,而且LPR下降并不意味着房贷利率直接下降。在当前形势下,受利率下限以及银行加点等约束,LPR下降后房贷利率下行的概率并不高。此外,日前发布的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再次强调,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下一阶段,货币政策应保持定力,在稳增长、防风险、调结构等多种目标中寻求平衡,更好地稳金融、稳就业、稳预期。首先,稳健仍是货币政策主基调,坚决不搞大水漫灌,继续引导金融资源从低效领域退出,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其次,更多采取市场化手段如调降MLF、逆回购利率,降低银行资金成本,引导LPR和市场利率下行,增强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同时,研究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再次,更突出结构性调节功能,如基于“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框架,实施定向降准,加大对中小银行流动性的增量支持。最后,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使流动性能够更有效率地注入实体企业,更好地应对局部性社会信用收缩压力。
(作者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