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这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也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指明了路径和方向。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可见,全面依法治国不仅需要完善法律制度,而且需要建设法治文化,让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明确要求“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在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以深入宣传,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让法治观念在人们心中牢固树立起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对权力的法治监督和对秩序的维护。无论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还是对秩序的服从信守,都需要人民对法律的真诚拥护,增强法治观念也就成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想条件和必然要求。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又提出了“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实现这样的目标,要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二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三是重视和发挥立法执法司法的示范效应。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塑造法治信仰,推动全民守法。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强化全民法治观念提供良好社会文化氛围环境。要重视创作开发多种样式的法治文化产品,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树立先进法治典型,弘扬法治正气。丰富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和利用法治新媒体、网络平台、大数据、案例库等,更好引领新时代的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效。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程。只有全民增强法治观念,才能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大精神动力。我们要做好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的各项工作,使全体社会成员深刻认识到法治能够保障个体有尊严地生活,是实现自身美好生活的必需,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