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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北建立生态监管正面清单制度——
应急减排兼顾“区别对待”“择优录取”
本报记者 陈发明

不久前,河北省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全省11市和雄安新区于11月1日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往年,河北衡水市佰力橡胶制品公司经理张兆祥最怕看到这样的预警通知。

“我们是一家集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外贸型企业,以前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会要求企业按照一定比例限产或停产。今年,企业列入了河北省重点出口企业生产保障正面清单,正常生产有了保障。到年底,我们外贸出口销售额预计可破亿元。”看着忙碌的生产线,张兆祥高兴地说。

为避免生态环境管理“一刀切”现象,加强生态环境差异化管控,精准治理大气污染,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加强帮扶服务,优先保障生产。

什么样的企业才能列入“正面清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高建民告诉记者,河北省首批正面清单共涉及4类企业:一是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二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四是重点出口型企业。

目前,经过逐一现场核实,河北省首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已形成,1640个纳入清单的企业(项目)在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基础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可“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

“优先保障这4类企业生产发展和项目推进建设,并不意味着放弃严格监管。”高建民介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本着重点帮扶、优先服务、达标治理的原则,抽调业务骨干对4类项目和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核查评估,并联合相关部门会商会审,最终从全省5554个项目企业中遴选出了1640个,纳入首批正面清单。

能否纳入正面清单,达标排放、自律减排、污染治理水平领先是关键。“现场核查正是围绕企业(项目)各项环境管理是否达标展开的。通过现场核查评估,要确保清单内的企业,无论是生产工艺还是污染治理,都达到行业标杆水平。”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高级工程师王晓利是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的专家之一,他告诉记者,河北全省有29个重点工程项目、10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达到扬尘污染治理标准,暂未列入正面清单;46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43家重点出口型企业因环保手续不全、治污水平低等原因,未列入正面清单。

“不检查、不打扰”并不是放松环境监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任立强介绍,河北将完善非现场监控体系,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分表计电、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执法手段,对企业进行远程监管。

同时,河北省对列入正面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每半年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记者了解到,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如果在执法检查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发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能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的,将调出清单。对清单外完成环境治理、全面超低排放、符合监管要求的企业,及时纳入正面清单。

目前,河北省对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建立起“一企一策”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清单,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更科学、更精准。“今年以来,河北省分三批次对钢铁、焦化、玻璃等21个重点排污行业企业开展排污绩效评价。按照企业布局、生产工艺、环境治理水平、管理能力等情况,将企业划分为A、B、C3个等级。”王晓利说,评级结果不同,管控措施不同。例如,重污染天气期间,评为B级的钢铁企业,主要调控烧结机等工序,评为C级的钢铁企业,在调控烧结机工序同时,还要对高炉进行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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