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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版 2019年1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发布

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

根据方案,到2035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将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全面建设成为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详细解读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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