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数据显示,9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幅基本稳定。具体到70个大中城市,9月新建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是53个,是今年以来最少,下降的城市个数是12个,是今年最多。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有40个,个数为今年以来最少,下降的城市有28个,为今年以来最多。
这样的局面确实来之不易。今年年初,楼市出现小阳春。中央和有关部门强调和落实“房住不炒”定位,特别是提出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各地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了价格总体稳定、略有升降的局面。
房地产投资也比较平稳。今年1月至9月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速累计基本稳定在10%以上,投资比较平稳,房地产的销售略有下降。
不过,每当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总会有一种声音出现,那就是应该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利用楼市的上涨拉动经济上行。今年第三季度我国GDP增速为6.0%,创下了多个季度以来的新低。用房地产来刺激经济的说法也应声而起。
面对这样的声音,我们除了充分注意到国内经济稳定发展确定性支撑因素仍然有许多之外,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的关系。
房地产的产业链长,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房地产开发和投资的加码,可能会为当地带来更为漂亮的GDP数据。然而,一旦不根据实际情况大肆放松调控,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过度依赖房地产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可能会带来房价暴涨,积累大量泡沫。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任由房价过快上涨,住房的投资品属性不恰当地膨胀,炒房现象频现,将会扭曲住房的本质属性,群众住有所居的实现受到阻碍,并且对群众生活条件的改善、消费增长构成巨大压力,对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构成巨大风险,对经济发展的挫伤性也会逐渐显现。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政策定位,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期要求。一段时间以来,坚持“房住不炒”,“一城一策”调控取得的初步成效来之不易。应该明确的是,越是存在经济下行压力的时候,越应该保持定力,珍惜调控成果,继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当然,房地产市场的平稳不仅是不大涨,过快的下降也不是平稳。作为负有调控主体责任的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加强监测研判,必要时进行政策微调,警惕楼市出现过快下降趋势,避免大起大落。
(更多报道见9版《不可为炒房开方便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