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3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司法部23日发布《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律师公益法律服务领域持续扩大,促进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意见明确,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应当勤勉尽责,保证服务质量。
此次意见中的公益法律服务,是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无偿的法律服务。意见规定了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主要措施,鼓励律师服务特殊群体,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普法宣传,调解矛盾纠纷,协助党政机关做好信访接待等工作。
“法律援助服务也具有公益性质,属于广义上的公益法律服务范畴,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同于完成一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量。”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说。
意见还提出积极培养和选树公益法律服务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鼓励青年律师、实习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明确中共党员律师等应当发挥表率作用。
为形成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整体合力,司法部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宣传、民政、工会、妇联、残联、工商联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并完善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