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童政、通讯员 黄尚宁报道:2018年10月以来,针对自治区本级低效利用和存量土地资源资产,广西壮族自治区打响收储盘活攻坚战,8个月内共完成国有土地收储签约5万亩,超过了自治区本级前5年收储量的总和,有效提高了土地供应和宏观调控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拥有国有土地500多万亩,多数位于城市周边,极具开发利用价值。然而,由于分散管理、零星开发,缺乏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这些存量土地资产长期得不到有效利用。过去几年,自治区本级每年收储的土地仅3000亩至5000亩,土地供应只有几百亩,政府集中资源办大事的宏观调控能力受限,造成许多有规模的产业项目难以安排落地。
广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魏玉平介绍,2018年10月,为解决土地供求矛盾,为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筹措资金,自治区政府部署开展了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一期收储盘活工作,要求2019年6月底前完成5万亩收储任务。拟收储盘活的土地主要分布在南宁、桂林、钦州、北海、贺州和崇左6个设区市,涉及农业农村厅、司法厅、林业局、农垦局等11个自治区直属部门及其下属26个单位。
任务下达后,自治区强化自然资源厅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职能作用,从广西土地储备中心和地产集团抽调人员组成4个工作组,对应有关市县和自治区直属部门开展收储盘活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南宁市政府成立联合工作组,协调解决收储盘活工作中涉及的城市规划、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自治区直属单位事业发展等重大事项和问题,高效推进了南宁市范围内的收储盘活工作。
至今年6月,广西累计完成土地收储协议签约52747亩,提前超额完成了自治区制定的收储盘活目标任务;累计支付各项征收补偿和前期开发费用52亿元。
“政府有了足够数量的土地储备,就可以按照广西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调控和投放土地市场,满足重大项目落地需求。”魏玉平介绍,通过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广西地方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今年上半年,全区已供应储备土地594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38亿元。
此次收储盘活工作解决了部分市、县和自治区直属部门存在的用地矛盾,兼顾了各方利益诉求和发展需求,保障了原用地单位生产、生活用地的合理利用。同时,解决了自治区本级国有困难企业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