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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0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原形毕露
曹 一作(新华社发)

所谓“网红食品”可能违法添加了非食品原料,所谓“代购”进口食品可能只是一个虚假包装,所谓“爆款食品”可能根本没有经营资质……在互联网消费日趋盛行的当下,网售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且出现新趋势,相关案件涉事人可能分布在全国各地,针对这一特征,北京互联网法院运用互联网审理模式,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就能完成整个诉讼活动,让网上违法行为“原形毕露”,为消费者解决诉讼难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电商平台应运用技术手段整合商家信息,对不合规的内容予以风险警示,及时清理整治问题商户。 (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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