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时评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0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住客信息采集不应越界
江德斌

据报道,一些消费者近期反映,某集团旗下有的酒店要求住客使用微信扫码才能办理入住,实际上这将会把住客变成酒店的“会员”,住客的身份证、家庭地址、生日、邮箱、账号、密码以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均可能被收集留存。

互联网时代,客户数据潜藏着巨大的商机。于是,一些企业绞尽脑汁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采集客户的各种数据,并加以深入挖掘、再利用。扫码住酒店看似提供了方便,符合网络时代消费潮流,可住客却在不经意中“被入会”,个人敏感信息被酒店收集、留存,其后,酒店会挖掘住客的身份背景、经济能力、消费习惯等,以供精准营销、定制服务所需。

今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强调:当用户知悉收集使用规则并明确同意后,网络运营者方可收集个人信息。显然,扫码住酒店“被入会”的做法,属于违规行为,酒店方面应进行纠错。

过度采集客户个人信息,虽然会给企业带来商业利益,但也潜藏着巨大的风险。现实中就存在过度采集客户敏感信息,数据遭到滥用,以及数据保存不当遭盗窃、泄露等案例,严重侵犯了客户隐私,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也令企业陷入发展困境。

今年网络安全周期间发布的《2019年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37.4%的网民认为网络个人信息泄露非常多和比较多,58.75%的网民表示曾遇到个人信息遭侵犯。如果不把网络安全特别是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处理好,网络行业发展难免会受影响。有必要立法明确企业采集个人信息界限,规定“最小化原则”,只能采集和业务相关的信息数据,避免过度采集;同时,应严格明确企业保管、使用客户信息数据的责任,对违规行为、信息泄露等予以严惩。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