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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0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富巨灾保险产品供给和制度层次——
为防灾减灾提供“保险”力量
本报记者 李晨阳

□ 灾害发生时,保险行业能够迅速提供保障服务,帮助投保客户降低损失,共担风险。

□ 相关部门将持续积极推进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保险在防灾减损、补偿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业今年1月至8月经营情况。数据显示,前8个月,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31028亿元,同比增长13.04%;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4325万亿元,保单2772901万件,原保险赔付支出8290亿元。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保险业进一步回归保障功能,保险服务大局和民生的能力持续增强。其中,在防灾减灾、灾害事故处置方面,保险业更是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的确,特别是在灾害发生时,保险行业能够迅速提供保障服务,帮助投保客户降低损失,共担风险。

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超强台风级)在浙江省台州市登陆后,给当地带来严重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受台风“利奇马”影响,截至目前,台州保险公司共接到报案8.1万件,估损金额26.6亿元,赔款金额16.4亿元,预赔付金额1.4亿元,结案率达94.8%。

其中,在位于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卷桥村的三友工业园区内,由于受到台风影响,导致园区发生火灾事故。但该企业有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火灾发生后,其承保公司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第一时间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在灾后48小时内先行预付赔款1000万元。

事实上,保险公司还利用科技手段,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3D建模等方式,实现灾后快速定损,以及灾前预警、及时救援等。有市场分析指出,“一方面,保险公司利用自身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参与到企业风险管理全流程,通过科学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做出预警,助力企业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在损失精算评估、风险救助补偿等环节有着丰富的经验,同时拥有专业技术团队,针对救灾减灾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不过,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重并不高。尽管保险公司全力履行保险责任,应对及时,理赔高效,但是仅仅依靠商业保险公司的力量很难覆盖巨大的灾后损失,就我国台风灾害损失而言,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救助。

“其实,保险能够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发挥更大效用,帮助提升全社会风险管理能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保险专家表示,我国亟待构建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保险作为市场经济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巨灾风险管理,可以丰富我国灾害损失补偿渠道、健全灾害救助体系,同时提高巨灾保障水平、强化风险管理能力。

据悉,巨灾保险是巨灾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经济手段。而巨灾保险制度就是对巨灾保险给予的制度安排。比如:广东省采用了全国首创的巨灾指数保险,将指数保险模式纳入总体制度设计,实现赔付与灾害级别挂钩;宁波市巨灾保险体系则由公共巨灾保险、巨灾基金和商业巨灾保险三部分组成。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国巨灾保险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包括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区广,以及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涉及多个部门、利益主体广,还有居民通过保险分散风险的意识不够等问题。与一般灾害事故相比,巨灾风险具有难预测、发生频率低的特点,民众很少会考虑运用巨灾保险来分散风险损失。就目前来看,我国尚未形成一套完备的巨灾保险体系,没有明确定位保险公司在整个抗灾救灾体系中发挥的作用,巨灾保险方面的基金平台也未建立起来。

“接下来,要清晰界定巨灾保险类别,丰富巨灾保险产品供给和制度层次。”业内人士表示,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相关部门将持续积极推进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保险在防灾减损、补偿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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