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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0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处罚“杀熟”重在细心取证
冯海宁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官网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对虚假预定、不合理低价游、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信用监管等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违反规定将被处罚。

按照正常商业逻辑,老客户应该受到优待。但不少网购消费者反映,老客户反而容易挨宰,特别是在一些网购平台、在线旅游平台、在线酒店订房等方面,此前就报道出一些“大数据杀熟”的案例。所以,《暂行规定》把这种行为纳入管理和处罚范围,可谓顺应了民意。

不过,相关处罚规定能否落地,仍让不少人忧虑。这是因为,处罚任何违规行为,都要有事实依据。此前某在线旅游平台面对质疑时公开否认“大数据杀熟”,其理由不是没有一点儿道理——“网友看到的价差可能是由于日期、支付方式、是否含早、取消政策、不同供应商等原因导致的不同”。若网络平台纷纷以这些理由来辩解,其是否会受到处罚,还真的不好说。由于在线旅游平台既掌握消费者个人相关数据,又能通过技术手段分析消费者行为继而推荐信息,所以平台便于“杀熟”,而消费者维权面临取证难。这对执法部门无疑是个考验。显然,这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来破解取证难,为《暂行规定》落地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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