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目前,已有10多个省份推出了子女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缺乏执行细则、硬约束不够等,一些地方子女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难以落地,现实中不少人遭遇护理时间难申请的尴尬。各地出台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顺应了老龄化社会的需求,是文明进步的体现。专家建议,一方面要在全国更多地方推行;另一方面要推动已出台的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监督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