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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2019年10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董必武: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

董必武,生于1886年,湖北省红安县人,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1914年考入日本东京“私立日本大学”学习法律,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1915年6月回国从事反袁活动,两次被捕入狱。

1919年,董必武在上海参加了五四运动,后创办武汉中学,教授国文。1920年秋参与创建武汉共产党早期组织。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武汉共产党早期组织代表。

董必武于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是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曾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中共重庆工委书记,中共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董必武担任政务院副总理,率领接收工作委员会华东工作团前往南京、上海等地,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胜利完成了任务。察哈尔北部地区出现鼠疫并迅速蔓延,董必武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中央防疫委员会,组织医务人员前往疫区,迅速制止了疫情的进一步发展。

董必武总是把自己视为人民公仆,以党和人民的“老牛”自勉。他常说:“我们的党是为群众利益服务的,如果不为群众服务,还要组织共产党干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乡的亲友以为他在北京做了“大官”,便要求他帮助解决工作、升学以及购买拖拉机、钢材等问题。董必武一律加以拒绝,并谆谆教育他们:“我受党的委托,人民的信任,参加国家领导,是各项政策制定的参加者,也是维护者,决不能利用职权给自己的亲属批物资”;“革命不是做官”。

1975年,董必武在北京逝世。

文/新华社记者 徐海波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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