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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0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周短评

“个人破产”试点破冰

新闻回放:10月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平阳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情况。在该案例中,债务人蔡某系温州某破产企业的股东,经生效裁判文书认定其应对该破产企业214万余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债权人同意蔡某提出的清偿方案,按1.5%的清偿比例即3.2万余元,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偿。

点评:目前,我国并无个人破产制度,随着个人消费金融等的发展,业内有声音呼吁建立这一制度,给诚信个人“翻身”机会。温州市开展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即为个人破产制度的试点。在此背景下,首个“个人破产”案例值得仔细研究。但还要注意,对个人破产可能带来逃废债增多的担忧。只有建立财产全面登记制度,让债权人相信债务人确实资不抵债;构建起完善的信用惩戒体系,让逃废债寸步难行,并在此基础上,平衡好各方利益,才能消除个人破产是逃避债务的怀疑,才能将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逐步深化。

上市公司热衷产业基金

新闻回放:10月8日,万科A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万科成都与天津荣泰成长、比亚迪工业等拟共同投资规模为11.01亿元的“和谐鼎泰基金”,该基金主要投资于科技、物流等领域的优秀子基金。万科A并非孤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底,今年共有215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其中,20多家公司是继去年投资产业基金后,今年又再次投资。

点评:当前,不少上市公司外延式增长需求强烈。为了寻找新的突破点,在自身投研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投资产业基金,可以借助外部的专业创投力量,快速发现、培育新的技术和项目,通过实施并购来增强盈利能力。此外,还可以通过项目投资以及后续的退出获取投资收益,可谓一举多得。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上市公司参与产业基金案例的增多,风险也开始显现。有的产业基金连首期资金都无法完成募集,只是一个空架子,基金并没有实际落地并产生真正的效果。一些上市公司也因为投资不达预期,终止或退出此前参与的产业基金。投资者还需谨慎看待这一现象。

金融科技公司入局消费金融

新闻回放:日前,玖富数科集团发布公告称,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入股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并已获湖北银保监局批复。据了解,自今年5月份度小满金融官宣入股哈尔滨消费金融公司之后,金融科技公司入股金融机构消息不断。据不完全统计,从5月份至今,已有5家金融科技公司官宣入股持牌金融机构,其中又属消费金融公司最为抢手。

点评:金融科技公司与消费金融机构的合作,正是“郎有情妾有意”。一方面,在数字科技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逐渐向数字化、互联网化转型升级,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可以弥补其传统消费金融与互联网对接中的技术短板,增强自身竞争力;另一方面,在纷纷转型助贷的潮流中,金融科技公司入股作为资金方的消费金融机构后,通过股权关系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助贷业务合作对象,从而保障其业务的持续性。从发展战略来看,考虑到业务合规的因素,金融科技公司与消费金融机构的合作,也是一种战略层面的防御。

(点评人:孟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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