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 进
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我国12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866亿元,同比增长23.3%,占比为14.3%。
自贸试验区成为吸引外资的重要引擎,与它对标国际高水平开放新要求,推动投资、贸易、金融及监管等改革举措先行先试分不开。6年来各自贸试验区共形成了171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不但有效带动了国家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也成为一系列制度创新的“发动机”。
如何发挥好自贸试验区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的“试验田”作用?湖北的实践和探索给了我们几点启发。首先,继续推动各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加快自贸试验区相互联通与集成协调合作,进一步增强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与改革开放探索的实际效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其次,未来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对其发展路径的精准度、特色化、差别化创新要求将更高。沿海自贸试验区应推进深化改革,率先形成和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吸收全球高端要素和产业集聚;中西部自贸试验区要通过制度创新持续改善投资环境,加强自身对外部要素的吸纳能力,进一步扩大开放准入“门槛”。
最后,自贸试验区应着眼高质量发展,优先推动与高质量发展阶段相配套的重点领域改革。找准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的关键点、先行先试的突破点,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系统集成,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