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香港10月4日电 (记者陈昊佺)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4日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以尽快恢复社会秩序,止暴制乱。香港社会各界认为,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将有助于遏制暴力行为,帮助香港社会秩序早日恢复安定。
香港最大政团民主建港协进联盟(民建联)发表声明表示,支持制订《禁止蒙面规例》。目前香港正处于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市民的人身安全和表达意见自由得不到保障,订立《禁止蒙面规例》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是绝对有必要。
民建联呼吁所有市民支持和遵守有关规例,与违法暴力行为划清界线,一同支持警方严正执法,止暴制乱,让香港重回正轨,让市民大众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
香港工会联合会(工联会)在当日下午发表声明,表示支持政府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并相信有关法例对止暴制乱将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工联会形容,《禁止蒙面规例》是“及时雨”般的措施。
廖长江、马逢国、姚思荣、陈健波等40名香港特区立法会建制派议员发表联合声明,支持特区政府采用有效止暴制乱的手段,协助警方执法,以便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发表联合声明,规例的施行有助于打击暴徒的气焰,有助于恢复社会秩序,有助于国际社会对特区政府恢复信心,有助于市民的生活重回正轨。
香港中华总商会发表声明表示,持续出现的违法暴力及肆意破坏行为已经严重威胁社会治安及公共秩序,特区政府做出的决定从社会治安、公众利益、道德责任上均合情合理。希望《禁止蒙面规例》能减少暴力冲击行为,缓解社会冲突;呼吁停止暴力,以对话取代对抗,理性讨论,共谋出路。
全港各区工商联发表声明表示,近四个月来大肆破坏社会安宁的暴徒几乎都是蒙面,目的是隐藏身份,逃避刑责。《禁止蒙面规例》有利于协助警方的刑事调查及搜证,阻吓暴力和违法行为,更有效地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香港侨界社团联会发表声明表示,特区政府订立《禁止蒙面规例》是面对目前局面止暴制乱的正确决策,是迈出制止暴力的重要一步。香港社会暴力乱局给香港经济民生带来严重伤害,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形象严重受损,对中小企业及旅游零售业造成致命打击,各行各业苦不堪言。
“香港不能再乱了,是全港市民的共同心声和强烈愿望。”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指出,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不是为了削减言论自由,而是向社会传达清晰的讯息,不能靠蒙面为所欲为。
据新华社香港10月4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4日宣布,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并从5日起实施。多位香港法律界人士与法学专家表示,制定规例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有助于制止暴力、恢复秩序;制定《禁止蒙面规例》的程序完全合法,呼吁广大香港市民遵守这一规例,不要以身试法。
香港特区政府原律政司司长梁爱诗表示,当前香港愈演愈烈的暴力行为已导致许多警察和市民受伤,但是由于众多暴徒蒙面隐藏身份,警方无法将他们绳之以法。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完全是为了解决不断升级的暴力问题,对于止暴制乱将有很大帮助。特区政府制定这一规例的举措完全符合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9月29日、10月1日香港先后发生大规模的非法集会和暴力活动,破坏程度急剧飙升,许多警察受到有针对性的攻击,甚至出现流血事件。因此特区政府现阶段有必要采取法律措施,切实遏制街头暴力。在美国和欧洲许多国家,反蒙面立法都受到社会高度认可,被认为可以有效吓阻违法分子。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表示,特区政府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具有迫切性,也十分必要。这将有利于香港社会尽快制止暴力,恢复秩序。许多西方国家和地区都已实施禁止蒙面的法律,特区政府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无可指摘。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原副院长顾敏康指出,《禁止蒙面规例》是附属法例,属于授权立法。《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授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订立规例。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具有充分的法律授权,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完全合法,不存在“绕过立法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