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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9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向秀丽:舍身抢救国家财产
本报记者 庞彩霞
向秀丽(1933—1959)。新华社发

在广州,“秀丽”是一个知名度极高的品牌。“秀丽楼”“秀丽街”“向秀丽青年突击队”“向秀丽·雷锋志愿服务队”……它们共同纪念的是一名舍己为人的平民英雄——向秀丽。60年来,向秀丽精神一直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

向秀丽,广东清远人,生前是广州市何济公制药厂工人。1958年12月13日晚,作为领班的向秀丽与罗秀明等几位工友在进行酒精投料时,满装酒精的大瓶瓶底突然断裂,酒精流泻起火,危及不远处存放着的烈性易爆化工原料金属钠。

危急关头,向秀丽没有退缩。她果敢地侧身卧地,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烈火的蔓延。一场大爆炸事故因此避免,但她自己却被严重烧伤。在医院昏迷了三天三夜后,向秀丽渐渐清醒过来。她睁开眼睛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金属钠有没有爆炸?工厂有没有损失?罗秀明有没有受伤?”但是最终,向秀丽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于1959年1月15日去世。

向秀丽牺牲后,她的英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感动了无数人,全国掀起了学习弘扬向秀丽精神的热潮。

出身于贫苦家庭的向秀丽,15岁开始在药厂当童工。新中国成立后,她更加热爱生活、热爱集体、热爱和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她1953年加入工会,很快成为何济公药厂工会委员,并于1954年加入团组织、1958年加入党组织。

向秀丽在何济公制药厂先后做过包装工、医药化工制药工,为人热情,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踏踏实实,埋头苦干。为了帮助工友提高班产量,她经常手把手教大家提高生产操作技能;为了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她经常下了夜班,还坚持学习、钻研技术、写好工作日记。

为了让向秀丽精神世代相传,广州市人民政府将何济公制药厂原址的楼宇命名为“秀丽楼”,并把当时化工车间所在的上九路、下九路一带命名为“秀丽街”。60年来,向秀丽被人们以不同的形式纪念着,她的精神始终被传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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